为招生假扮消防员,获行政拘留五日
近日,乐至县公安局高寺派出所接到县消防救援大队移交线索,称在高寺镇香泉街有人冒充消防员在上课。
接警后,高寺派出所民警立即开展调查,发现在高寺镇香泉街有一家名为“某某蓝集训中心”的机构。两名身穿消防制服的男子正在机构内对学生上课。场所内,一名男子身着消防救援制式服装并佩戴消防救援衔,还悬挂了中国消防救援队队旗、训词等相关标识标语。
原来,两名男子系某拓展机构的工作人员,为了吸引学生,两人便在网上购买了消防制服以及相关的标识、标志。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乐至县公安局对李某、朱某处以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对其持有的消防制式服装一套予以收缴。
编辑:实习编辑 彭嘉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