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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吸取教训,男子二次饮酒驾车酿事故
www.lz.ziyangpeace.gov.cn 】 【 2023-08-23 10:28:45 】 【 来源:四川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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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日15时15分许,资阳交警直属二大队巡逻二中队接到报警称:在资阳市雁江区丰高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交警迅速赶往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处置,在分别对驾驶人按规定进行酒精呼气检测时,川K小型轿车驾驶人李某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嫌疑。随后民警将其带至医院抽血作进一步检测,检测出驾驶人李某体内酒精含量为47.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查,川K号牌小型轿车驾驶人李某(资中县球溪镇人,准驾车型:C1D)于2019年7月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部门查获;此次是其第二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获。经询问了解得知:李某在饮酒后驾驶川K号牌小型轿车,由资阳市城区方向驶往丰裕镇碑记场镇方向,当车行驶至事发路段时,因李某想超过前方摩托车,未多做考虑便在弯道上进行了超车,不料刚超过摩托车便与相对方向驶来越过中心黄色单实线的王某(雁江区丰裕镇人,准驾车型:C1D)驾驶的川M号牌小型轿车相撞,造成川M号牌小型轿车驾乘人员、川K号牌小型轿车两名乘坐人员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目前,资阳交警直属二大队民警经调查认定,川K号牌驾驶人李某及川M号牌驾驶人王某,两人均因未按照“驾驶机动车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的原则,故驾驶人李某与王某负此次事故的同等责任;对李某二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资阳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会降低驾驶人的判断能力,一旦危险来临时,无法及时作出正确的处置,极易引发交通事故;马路中间的黄实线应视为一堵墙,绝对禁止超越;弯道行车要提前减速,控制好车速,切勿强行超车。


编辑:实习编辑 彭嘉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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