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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检方:解绑“被结婚” 助力妇女权益保障
www.lz.ziyangpeace.gov.cn 】 【 2024-06-24 17:47:41 】 【 来源:乐至检察

  今年以来,乐至县人民检察院聚焦弱势或困难妇女群体权益保障,积极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近日,该院办理的一起冒名婚姻登记行政纠纷案件检察建议获行政机关采纳,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被结婚”妇女权益得到保障。


  案情回顾


  2006年9月8日,张某武与自称“吉某某某木”的女性在乐至县某乡镇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登记结婚后不久,自称“吉某某某木”的女性就不知所踪。


  2010年11月25日吉某某某木与张某龙在乐至县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后于2020年12月28日,在乐至县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2021年11月吉某某某木欲与吉克某某前往越西县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发现吉某某某木于2006年9月8日与张某武在乐至县某乡镇人民政府办理了结婚登记,无法再办理结婚登记。2024年1月15日吉某某某木向四川省乐至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四川省乐至县人民法院作出行政裁定书,认为吉某某某木的起诉已超过法定5年起诉期限,裁定不予受理。


  案件办理


  乐至县人民检察院在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中发现该案,遂开展调查核实。承办人在办理该案过程中,多次深入当事人所在地,走访调查核实事实真相,查明2006年自称“吉某某某木”的女性为阿某某,已因疾病死亡。承办人与案件当事人、乐至县民政局等多方案件关系人沟通协调、释法说理,并公开举行听证,向乐至县民政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撤销张某武与吉某某某木的婚姻,乐至县民政局采纳检察建议,促成该案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实现了案结事了政和,维护了司法公信力。


  据悉,下一步,乐至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入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加强重点群体权益保护,切实保障民生民利。


编辑:彭嘉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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