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通报
2023年,乐至县人民检察院持续加强教育引导,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督促全院干警职工不断养成“逢问必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从过问或干预、插手的总数看,主动记录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共22件。其中院领导记录填报17件,占77.27%,中层副职以上记录填报5件,占22.73%,其他人员记录填报0件。
从过问或干预、插手的来源看,检察系统外占100%,无检察人员过问或干预、插手情况。
从过问或干预、插手的行为情形看,反映情况、过问了解的11件,占50%;相关接触交往的11件,占50%。
从过问或干预、插手的内容看,司法办案类19件,占88.36%;干部选拔任用、项目安排等其他类共3件,占13.64%。
现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监督。
乐至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坚持“逢问必录”,严格落实“三个规定”相关要求,常态化开展专项抽查,切实开展案件倒查,严肃办案纪律,规范司法行为,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满意度。
编辑:彭嘉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