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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检方:用证据说话,以情理服人
www.lz.ziyangpeace.gov.cn 】 【 2023-11-29 14:55:39 】 【 来源:乐至检察

  检察官张慧碧:案件办理中,化解矛盾的最好方式不是对法条生硬的解释,而是要用证据说话,设身处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建议。


  “检察官,这个调解案件一定是虚假诉讼,他们打假官司该坐牢,法院没调查清楚就乱判......”


  案外人肖某某情绪激动地到检察院,向检察院控告吴某某、李某某通过虚假民间借贷诉讼的方式转移财产,致使李某某及其夫袁某某欠肖某某的270万元无法执行。


  对于肖某某的控告,乐至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受理,民事行政检察部门随机轮案,确定张慧碧为承办检察官。


  拿到案件,张慧碧首先考虑的是先安抚肖某某的情绪,全面了解案件具体情况以及诉求。


  “你放心,只要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是虚假诉讼,你的权利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保障的。现在,你需要做的,就是全面客观地反映情况。”


  在第一次询问肖某某的时候,张慧碧首先给肖某某吃了一颗定心丸。随后,引导其讲述事实过程。


  事情原委


  原来,肖某某与袁某某、李某某(夫妻)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袁某某、李某某拖欠270万元款项。法院判决袁某某、李某某应当支付肖某某270万元及利息。


  在肖某某申请执行时发现袁某某、李某某无财产可供执行,同时发现李某某位于成都市成华区的一所住宅,是吴某某与李某某的80万元民间借贷关系的抵押房产,且正在被法院强制执行。


  肖某某怀疑吴某某与李某某的民间借贷纠纷是虚假诉讼,李某某刻意逃避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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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案过程


  认真研究案情后,张慧碧认为审查吴某某与李某某的借贷关系是否成立,重点应该从借款资金来源、出借资金交付方式、借款合同内容、借款资金的用途这四方面入手。调查中,调取了相关的书证、银行转账记录,询问了相关证人。


  经审查,吴某某共出借资金80万元,其中28万元来自父母,30万元来自其姐夫,11万元来自其岳父,其余11万元是其存款。


  吴某某与李某某的借贷关系有借款合同,且在不动产登记处进行了抵押登记。借贷资金到账后,李某某、袁某某将这些资金主要用于公司经营,并且每月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利息,共支付利息18万余元。


  在2015年,因李某某未偿还借款及利息,吴某某起诉了李某某,要求其偿还借款80万元及利息,对担保房产享有抵押权,对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该案调解结案后,吴某某申请强制执行抵押房产,法院依法对房产进行了拍卖,该拍卖所得用于偿还了吴某某80万元借款及23万余元利息。


  吴某某与李某某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诉讼不存在虚假诉讼。


  张慧碧将审查结果告知肖某某,从证据、法律规定等方面进行释法说理,并从肖某某的债权如何执行给予切实可行的建议。肖某某看到数百页的证据材料时,他表示认可检察机关的认定,主动撤回控告。


  办案中,遇到当事人情绪激动的很多。相关人员既要耐心倾听,将心比心去体会权利受到侵害时的急切心理,多一份理解与包容,又要坚守“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底线,重调查、重证据,维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


编辑:彭嘉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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