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法院发挥破产审判职能作用,坚持以促进县域经济健康发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目标,在办理破产案件过程中,秉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理念,实现有价值的危困企业再度重生,没有价值的“僵尸企业”快速出清。
锚定效率提速度 降低破产所需时间
2024年,乐至法院对所有符合条件的破产企业全部适用简易审理方式,并向指定的管理人送达简易程序告知书,压实工作责任,有效缩短案件审理周期,保障破产企业快速、规范退出市场。截止2024年年底,所结破产案件平均用时135天,回收债务所需时间同比提升79%。
提升质效强力度 降低破产成本
乐至法院加强对降低破产成本的调查研究及经验总结,制定了《乐至县人民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指引(试行)》《乐至县人民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考核办法(试行)》等文件,为降低各项成本提供了详细规则。在指定管理人时根据债务人的财产价值及管理人的工作量作出初步预测,在法律规定的标准下下浮报酬比例,控制破产成本。另外,在破产案件办理过程中,引导管理人降低破产成本,监督管理人破产费用支出,让管理人费用成本更透明、更规范。
优化程序拓深度 提高破产回收率
强化建章立制,制定了《破产案件工作指引(试行)》《关于破产程序中财产网络拍卖工作规范性意见(试行)》等机制性文件,从宏观层面规范破产审判工作。以市场化为导向,灵活处置破产财产,成功办结乐至县亲和医院(普通合伙)破产清算案,通过积极寻找同行业买受人,实现破产财产价值最大化。
据悉,下一步乐至法院将延伸破产审判职能,协同各方妥善解决破产案件办理中职工债权、业主保护办证等关怀群众利益的事项,探索建立破产前综合服务机制及破产预警机制、全流程破产调解机制,进一步展现人民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担当作为,诠释人民法院守护社会民生的司法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