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乐至县人民法院坚持内外共治,强化协作联动,创建“乐执·乐治”执源治理工作品牌,制定《乐至县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乐执·乐治”执源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打造执源治理工作新模式。
近日,乐至县人民法院召开执源治理工作推进会,挂牌成立资阳市首家“执源治理中心”,同时与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签署《执源治理协作联动机制框架协议》。
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陈勇,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廖中朗,县委政法委专委徐弋淇,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廖中朗就乐至县人民法院执源治理中心运行机制、模式及试点情况作简要介绍。并表示,执源治理中心的成立标志着乐至县人民法院执源治理工作进入到实质化运行层面,要持续深入推进各项重点工作。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抓前端、治未病”贯彻落实到具体实践;二要进一步强化工作联动,法院要充分发挥主力主办作用,切实深化协同机制运行,共同促进执源治理联动工作机制常态化运行;三要进一步加强舆论宣传,要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强正面宣传,充分展现执源治理、切实解决执行难的决心和成效,要有计划地宣传报道一批典型案件,在社会层面形成良好舆论导向。
徐弋淇表示,通过整合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管局优势力量,成立乐至县执源治理中心,从组织架构上持续深化了多方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模式,有利于推动矛盾纠纷前端化解,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陈勇强调,各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细化工作举措,确保各项部署要求落地落实。同时,各单位要强化工作沟通,建立专人联络工作机制,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汇总分析,共探盲区、共抓难点、共促落实,以“执源治理”切口攻坚“切实解决执行难”,将“抓前端、治未病”的要求贯彻到执行工作全过程。
会后,与会同志参观乐至县人民法院执源治理中心。
“乐执·乐治”执源治理中心品牌介绍
名称来源
溯古:儒家文化中“乐”乃“六艺”之一,具有贯天道、通心性、主中和之意。就“用”来说,既有“以乐知政”的“乐”与“政”相通,又有“以乐治政”的“乐”与“政”相形。
将“乐”与执源治理相结合,以“乐”之体为理论基础,以“乐”之用为实现手段,以“乐”之节制达到“执”之治理,从而推动实现执行案件源头治理、源头化解。
寓今:“乐执·乐治”与“乐至”发音相近,能更好突出“乐至地域属性。同时,“执”与“治”与“执行”“治理”直接对应,通俗易懂的向外界传达了乐至法院“执源治理”品牌之义。
工作机制
“七步工作法”:发送一份告知书(发放《财产保全告知书》),建立一本台账(《待履行义务案件工作台账》),组建一个团队(执前工作专门团队),实施一次督促(《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催告书》),开展一次联动(加强与负有履行义务一方当事人所在单位、住所地社区(村委会)等基层组织的联络联动),促成一次和解(对暂无履行能力的、有和解意愿的,应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协商对话、促成和解),兑现一个债权(通过上述6步工作,督促负有履行义务一方当事人主动履行,将胜诉权益兑现在执前)。
团队组建
乐至县人民法院执源治理中心设“两队一室”,分别为执前督促团队、执前和解团队、自愿履行工作室。为当事人提供执前督促、执前宣教、执前和解、自愿履行服务等执前化解工作。
截止目前,乐至县人民法院执源治理中心已发出保全告知书102份,进行执前督促53次,开展联动32次,促成和解14案。
(谢文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吴显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