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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购物多次顺走低价商品,也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www.lz.ziyangpeace.gov.cn 】 【 2025-05-20 17:55:19 】 【 来源:雁江检察

  贪念萌生,首次盗窃


  李某在超市购物时,看见一对男女相互配合把一瓶饮料藏入随身携带的挎包中,李某并未出言制止,反而心中萌生贪念“他们可以拿,我为什么不也悄悄带点东西走呢?”。李某便趁四周没人,在货架上取走一块巧克力,用购物篮遮挡后顺手放入自己的裤袋中,后顺利离开超市。


  多次作案,终被发现


  尝到了一次甜头之后,李某贪图小便宜的心理一发不可收拾,每次前往该超市购物时,都会悄悄顺走一些小商品藏于衣兜或裤袋中,最终被超市发现并报警。


  监控查证,供认不讳


  经民警查看监控视频发现,李某平均每两天就会来该超市购物,在三个月之内至少实施八次盗窃,已涉嫌盗窃罪。后经民警传唤,李某到案后对自己在超市实施盗窃的行为供认不讳。


  明确性质,追究刑责


  经查,李某在该超市购物期间,多次将小型商品如零食、散装糖果、袜子、洗发水、剃须刀等便于藏匿的物品藏入自己的衣兜和裤袋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李某的行为属于多次盗窃,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最终,李某为自己的盗窃行为付出了相应的代价。


  希望每位公民都不要因一时贪念而实施盗窃,即使占得蝇头小利,最终还须如数归还,甚至承担刑事责任,不仅个人留下污点,还可能影响到家人。


  (廖浩木)


编辑:彭嘉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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