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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三部门成功调解一起老年人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www.lz.ziyangpeace.gov.cn 】 【 2025-07-11 16:57:57 】 【 来源:四川法治报

  7月9日,据乐至县司法局通报,纠纷调解结束后,当事人张某激动地对调解员说,“谢谢你们来帮我们解决了纠纷,辛苦你们了”。原来,该局高寺司法所联合派出所、社综办成功调解了这起老年人之间因琐事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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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情发生在5月27日,张某(78岁)、李某(61岁)系邻居,张某将李某养在自家田里的鱼拿到市场上去卖,李某知道后到张某家询问具体情况,双方因此发生口角,后升级为肢体冲突,导致双方不同程度受伤。经医院诊断,张某手指骨裂住院治疗花费3005元,李某门诊治疗花费385元。事后双方就赔偿问题发生争执,经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


  高寺司法所了解情况后,发挥“枫桥式司法所”示范作用,主动介入,联合高寺派出所、镇社综办以联调形式,采取“三步走”工作法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一是实地走访。深入当事人所在村进行走访,调取监控视频,全面还原事实经过;二是责任划分。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等规定,认定双方各承担50%责任;三是组织调解。考虑到双方都是老年人,情绪非常激动,“面对面”调解可能会激化矛盾,于是采取“背靠背”调解法,分别与双方当事人进行多轮沟通,明法析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现场以现金方式进行赔偿,承诺以后不再因此事发生纠纷,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杨梅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周夕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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