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的耐心沟通,我愿意好好照顾女儿,也愿意支付拖欠的抚养费……”今日,乐至县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并巧用执行方法妥善解决未成年人抚养难题。
2016年,唐某因与万某夫妻感情不和向法院起诉离婚,经法院审理判决准予离婚,双方生育之女万某甲由万某抚养,唐某从2016年6月起每月向万某支付子女抚养费350元,至万某甲独立生活时止。判决生效后,唐某一直未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2018年1月,万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对被执行人唐某的财产和下落情况进行了详细调查,但穷尽措施后却未发现唐某的财产线索,亦未查找到唐某的下落,在向万某通报执行情况后,该案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调解现场
因案件未实际执结,执行法官始终不放弃对案件的执行,并将该案纳入“司法大拜年”专项活动中进行攻坚。近日,执行法官从万某父母处得知,万某已于2021年1月因病去世,万某甲现跟随年迈的爷爷奶奶生活。执行法官对万某甲的生活近况详细了解后,立即对案件进行梳理,并再一次对被执行人唐某的情况进行了细致调查,最终发现被执行人唐某现长期在外地生活并重新组成家庭。执行法官将被执行人唐某传唤到庭后,耐心向其释法明理,并告知其作为母亲抚养子女系法定义务,在万某去世后应当给予女儿更多关心、爱护和陪伴,让女儿健康自信成长。经过执行法官的耐心劝导和说理,唐某最终自愿将女儿接回与其共同生活,并表示尽全力给女儿营造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同时将此前拖欠的抚养费一次性给付万某的父母。至此,这起抚养费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万某甲的成长也得到了保障。
乐至法院不断强化司法为民宗旨意识,始终坚持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需求,扎实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司法大拜年”专项活动等,切实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效转换为工作成果,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林莹 四川法治报记者吴显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