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酒驾遇查忙掉头被交警当场拦获
7月8日13时左右,资阳市公安交警直属二大队在雁江区321国道开展夏季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时,一辆由资阳城区驶往迎接镇的川K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引起民警注意,该车驾驶员发现前方有交警检查,立即掉头试图逃离。执勤交警察觉其形迹可疑,当即示意驾驶人停车,但对方并未理会,反而转向旁边小路加速行驶,后交警在道路尽头将驾驶人刘某某成功拦获。
经询问,刘某某午饭时饮用了一罐啤酒,行驶至检查点附近时意识到自己酒后驾车,担心被查处遂掉头驶离。呼吸式酒精检测显示,其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7毫克,已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此外,交警还查明刘某某驾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资阳公安交警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其两项交通违法行为分别裁决、合并执行,作出罚款115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交警提醒:
酒后驾车不仅危害自身安全,更涉嫌违法,切勿心存侥幸试图逃避检查——交警部门整治交通违法的决心和力度始终不变,任何违法行径都将受到依法处理;同时,请务必按规定对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守护道路安全。
(兰笛 李凤洁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周夕又)
编辑:彭嘉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