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弯道行车未减速 安全头盔保了命
10月12日17时30分,在资阳市雁江区天台路某弯道处,发生一起摩托车与轿车相撞的交通事故,事故造成两车受损、一人受伤。
接到报警后,资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事故中队民警林传龙火速带人赶往现场勘察处置。据了解,张某(雁江区丹山镇人,准驾车型:D型)当天下午驾驶川M号牌摩托车,由忠义镇往资阳城区方向行驶,当车行驶至事发路段转入弯道时,张某未提前减速,于是狠狠的撞上了对向驶来的川M号牌小型轿车。庆幸的是,事发时张某正确佩戴了安全头盔,即便与轿车发生了猛烈碰撞,也仅只受了些皮外伤,并无大碍。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资阳交警直属二大队认定当事人张某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对其不按规定会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50元,驾驶证记1分。
资阳交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骑乘摩托车上路行驶时一定要正确佩戴好安全头盔,驾乘机动车时一定要系好安全带;当驾车行经弯道时,一定要提前减速慢行,并时刻关注前方路况和来车情况,一盔一带,安全常在,知危险会避险,安全文明出行!
(凌敏 李凤洁 四川法治报记者吴显云)
编辑:宋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