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销驾驶证拘留15天 资阳“滴滴”司机酒驾受罚
1月8日,资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对饮酒后驾驶逾期未年检的营运车辆、驾驶证逾期未审的“滴滴”网约车驾驶人田某处以罚款535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行政拘留15天。
近日,资阳交警直属二大队巡逻一中队在雁江区321国道2067KM+100M(骝马堰处),设点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过程中,一辆川A号牌的小型轿车引起了执勤交警的注意:该车驾驶人发现前方设置的酒驾检查点后,随即放慢车速,并快速拐进了检查点旁边的一个废旧停车场,企图逃避检查,执勤交警发现异常后,一路小跑快速追上该车,并对该车驾驶人进行了酒精呼气检测,检测结果为:57mg/100ml,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查,驾驶人田某,资阳市雁江区人,持有“B2”型机动车驾驶证(逾期未审);其驾驶的川A号牌小型轿车系其在某租赁公司租来跑“滴滴”的,该车也逾期未年检。目前,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资阳交警直属二大队对田某多项交通违法行为予以重处。
资阳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朋友,驾驶证要按照规定时限年审,严禁驾驶未年检车辆上路行驶,并切实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切勿视自己及他人的生命安全为儿戏。资阳交警将持续加大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请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出行平安!
(凌敏 李凤洁 四川法治报记者吴显云)
编辑:宋萍